企业财产损失的审计需提供的材料
1.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验资报告复印件;如有减免税情况,请提供减免税批复文件;
2.公司章程、协议复印件,股东会、董事会重大决议等文件;
3.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电子版或纸质文件,固定资产折旧等会计政策说明;
4.报表: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及附注
5.上年度税审报告、本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;
6.报表: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及附注
7.全部账目、会计凭证、科目余额表(1级至末级的期初、期末和累计发生额)
8.现金盘点表;
9.所有银行对帐单、余额调节表及银行询证函;
10.存货明细表及盘点表:截止会计报表日的盘点表,标明存货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单价、总金额;
11.长短期投资明细表;
12.固定资产明细表及盘点表、累计折旧计算表(按类别列示,包括折旧年限,残值率、折旧方法等折旧政策);权属证明复印件;
13.董事会、股东大会各项重大决议和审验期间发生的融资合同、协议的复印件;
14.发生的对外担保、抵押等合同复印件,诉讼资料的复印件;
15.主要营业收入、成本的有关合同;
16.发票使用情况汇总表(领购的发票号;已使用的发票号;剩余的发票号);
17.职工工资明细单;
18.申请财产损失清单(申请存货损失清单、申请固定资产损失清单、申请坏帐损失清单);
19.其它有关资料。
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提供的材料
1.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验资报告复印件;如有减免税情况,请提供减免税批复文件;
2.公司章程、协议复印件,股东会、董事会重大决议等文件;单位组织结构框架图;
3.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电子版或纸质文件,固定资产折旧等会计政策说明;
4.上年度税审报告、本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;
5.纳税申报表及缴款书;
6.增值税申报表复印件(全年累计发生);
7.报表: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及未经审核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;
8.全部账目、会计凭证、科目余额表(1级至末级的期初、期末和累计发生额)
9.现金盘点表;
10.所有银行对帐单、余额调节表及银行询证函;
11.应收帐款、其他应收款、预付帐款明细表
12.存货明细表及年末盘点记录表:截止会计报表日的盘点表,标明存货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单价、总金额;
13.长短期投资:董事会、股东大会决议及投资合同、被投资单位的验资报告、汇出投资款单据、实物作价依据等文件的复印件,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、被投资单位会计报表,截止会计报表日的被投资单位经审计会计报表;涉及证券投资的,需备会计报表截止日由证券公司出具的载明证券种类、收市价的清单;
14.固定资产明细表及年末盘点记录表、累计折旧计算表(按类别列示,包括折旧年限,残值率、折旧方法等折旧政策);权属证明复印件;
15.应付帐款、其他应付款、预收帐款明细表及帐龄分析(1年以上应付款项说明);
16.长短期借款合同,抵押担保资料;
17.职工工资人数月明细单;
18.相关收入、成本的重要合同;
19.房屋租赁协议;设备租赁合同;
20.如有已经报税务机关备案的税前扣除项目,需提供相关项目复印件。
21.如有重要经营合同需提供:如房租合同、供销合同、大额买卖合同等。
22.如有关联企业,需提供关联企业名单。
23.如为高新技术企业,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审批表;
24.其它有关资料。